結縭40載,妻「捐腎救夫」成為最好的結婚紀念禮!

2015年開始,廖先生展開了每周3次的洗腎生活;幾年下來,廖太太不忍先生長期洗腎,因此決定「捐腎救夫」。經醫師評估兩人腎臟功能後,順利將廖太太的左邊腎臟移植到廖先生體內,兩人住院10天後平安出院。

洗腎無法徹底清除毒素廢物

今年64歲的廖先生,因為痛風、高尿酸而長期服用止痛藥物,十多年前腎功能變差,開始定期服藥,但後來仍逃不過洗腎一途。然而,無論以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方式,都無法徹底清除腎衰竭患者體內毒素與代謝廢物;因此對末期腎衰竭病患而言,腎臟移植是最好的治療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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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,台灣每年等待腎臟移植者約有7000多人,但實際移植者僅約2、300例;而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明定,欲活體親屬捐贈者,必須為有思考、行為能力的20歲以上成年人的自願、無償捐贈,且需是5等親以內的親屬或配偶,待通過心理、社會、醫學與倫理審查等專業評估後,才算符合活體捐贈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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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統計:一年僅166例活體捐贈

雖然目前腎臟移植技術已成熟,但願意活體捐贈腎臟者仍在少數,以2018年為例,台灣僅有約166例活體捐腎者。廖太太和先生在2年前就已登記腎臟移植,但遲遲未有合適的腎臟出現;幾個月前,廖先生經常在洗腎時出現發冷、冒汗、血壓不穩的情形,廖先生的家人和醫療團隊討論「活體捐贈」的可能性,評估後最終決定由血型O型的廖太太捐贈給A型的廖先生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health.tvbs.com.tw/medical/319905